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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4-76 号
转债代码: 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可疏浚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合座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职何症结记录、误导性陈
述大约紧要遗漏,并对其内容的信得过性、准确性和完好性承担法律连累。
进军内容请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 可转债付息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开垦
行的可疏浚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可转债”)将于 2024 年 10 月
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垦行 A 股可疏浚公司债券召募评释书》(以下简称“召募
评释书”)关系条件律例,现将关系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值刊行。
五年 1.8%,第六年 2.0%。
本次刊行的可转债领受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形势,到期清偿本金和临了一年
利息。
(1)年利息策动
年利息的策动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B: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抓有东说念主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昔日”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抓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可转债确昔日票面
利率。
(2)付息形势
刊行首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职责日,顺延时辰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往翌日内支付昔日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肯求疏浚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抓有东说念主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刊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刊行已毕之日(2019 年 11 月 1 日,即募
集资金划至刊行东说念主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往翌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0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延至
自后的第一个职责日;顺延时辰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驱动转股价钱为东说念主民币 7.24 元/股,最新转股价钱为东说念主民币 4.17 元/股。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决议
按照召募评释书中商定。本次付息为本期债券第五年付息,计息时辰为 2023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1.8%(含税),即
每张面值 100 元东说念主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1.80 元东说念主民币(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
本次除息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本次付息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结果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海证券往来所收市后,在中登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合座“天路转债”抓有东说念主。
五、本次付息见解
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刚硬《托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合同》,托付中登
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期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把柄合同间隔托付代理
债券兑付、兑息作事,后续兑付、兑息职责由本公司自行慎严惩理,相干实践事
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往翌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
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同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债券利息。
六、对于投资者交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评释
律例,公司可转债个东说念主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交纳债券个东说念主利息收入所得
税,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说念主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1.80
元东说念主民币(税前),骨子派发利息为 1.44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将
颐养由各兑付机构慎重代扣代缴并平直向各兑付机构地点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
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东说念主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律例,对于抓有可转债的住户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说念主民币可转债骨子派发金额为 1.80 元东说念主民币(含税)。
非住户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把柄财政部和税务总
局发布的《对于接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集企业所得税、升值税计谋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律例,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所得税和升值税。因此,对非住户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抓有者得到的
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说念主民币可转债骨子派发金额
为东说念主民币 1.80 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限度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建造
的机构、模样得到的与该机构、模样有骨子谈论的债券利息。
七、本次付息的相干机构
(一)刊行东说念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 14 号
谈论东说念主:田旷
谈论电话:0891-6902701
传真:0891-6903003
(二)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2 幢 1 层 A2112 室
保荐代表东说念主:张见、杜忠博
谈论电话:010-85556399
传真:010-85556405
(三)托管东说念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连累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谈论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